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祠堂建于咸丰五年(1855年),光绪八年(1882年)维修。占地437平方米,砖木结构,内有前后殿,整个建筑为典型的湘西地方宗族建筑风格,现祠堂内存有红军留下的马鞍、马鞭、马刀等47件革命文物,七甲坪乡政府已作出决定,将祠堂辟为“红军长征纪念馆”。
祠堂为晚清建筑,座西北朝东南,占地437平方米,砖木结构。牌坊式大门,上用泥塑成双龙抢宝、八仙过海及罗汉群像。门额楷书“金氏宗祠”四字。整个建筑保存完好。1989年、1990年、1993年由村民和县有关单位捐资维修。现已辟为“红军长征纪念馆”。